经典案例(98期)欠钱不还,你这是用子女的学业做赌注!
一、就读国际学校的“老赖”子女被勒令转学
林某锦在东园镇经营一家商店,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骆某其借款高达17.8万,2016年4月11日偿还58436元后未再还款,骆某其向惠安法院起诉,惠安法院判决后,林某锦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骆某其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惠安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向被执行人林某锦发出执行通知书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被执行人林某锦未履行本案债务也不报告财产。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骆某其向本案承办法官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林某锦三名子女正在某国际学校就读,该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希望法院能限制被执行人林某锦上述高消费行为。因被执行人林某锦至今仍拒不履行,且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子女就读的国际学校向被执行人林某锦发出了离校转学通知,并于2018年5月15日将退学手续办理完毕。
二、南郑法院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017年8月8日上午,汉中市南郑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某私立学校,向其送达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协助通知书,要求该校不得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罗某某子女在该校就读,协助本院依法执行案件。
南郑县法院受理张某某申请执行罗某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被执行人罗某某夫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并故意藏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期间被法院依法拘留,之后为了逃避执行竟玩起了“失踪”。2017年7月,申请人提供罗某某夫妇一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线索,并申请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法院审查后,依法做出了限制被执行人罗某某夫妇高消费的决定。其子女就读的学校收到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表示全力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着手办理被执行人罗某某子女退学手续。
三、广州市委政法委出台文件,老赖子女不能就读高价私立学校
去年3月底,广州市委政法委出台文件,要求包括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国规委、市住建委等在内的28家联动单位积极协助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形成合力。
广州市委政法委还牵头起草了广州市《贯彻〈关于加快推进老赖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法院通过将老赖名单与联动单位共享,由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直接限制老赖办理相关业务,包括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资质限制、信用限制等。限制包括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购买或取得房产的网签;旅游、度假;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等,让老赖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老赖不还钱祸及子女上学的案例,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小编就不一一列举了,今天小编要给大家探讨一个问题,限制老赖子女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是否侵犯了子女的受教育权?4月21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二中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8年的相关招生简章。在“市外考生”一栏的报名要求中,增加了一条硬性要求,即“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当此《招生简章》被发到网络和手机朋友圈后,引发了家长和市民的热议。对此有市民表示,此举类似“连坐”,对学生而言并不公平,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家长失信,为何会牵连孩子?用这样的方法来惩戒失信人员,有没有突破法律边界而侵犯到孩子的受教育权?
1.对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的规定,针对的是“老赖”的高消费行为,并非针对老赖子女的受教育权。此规定的立法本意在于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防止“老赖”高消费行为减少其个人财产。若“老赖”全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上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2.高消费私立学校,有自主招生的权利,有权利设置招生条件、选择招生对象,当然也有权利选择“老赖”子女就读。私立名校并非政府公益办学,收费高昂,对于失信的“老赖”来说,欠钱不还,却还有钱供孩子就读高消费私立名校(贵族学校),这明显是说不过去的,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3.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消费学校不等于剥夺就读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仅规定了“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是对于公立学校、正常收费标准的私立学校等并没有进行限制,是可以就读的。法律对此进行相应的规定就是为了构建社会诚信制度,维护法律权威,从小抓起,起到督促警醒作用,也让小朋友从小就明白诚信的重要性。父母在诚信方面为孩子做好榜样,有助于孩子从小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孩子未来发展的基础。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九条规定了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此规定兼顾了原则性和可操作性,既体现了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尊重与把握,同时也兼顾了个人权利的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当今的社会,子女的教育问题被家长视为天大的事情,身为父母就应该以身作则,做好榜样作用,让子女以你们为荣。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父母都不守信用,不诚实,把诚信踩在脚底下并挑战法律的权威,这样的父母有资格跟子女讲诚信、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吗?父母不要总是把一切都是为了子女好的话挂在嘴边,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成长。
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消费学校这样做确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约束家长,使其重视征信,能有效的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发展,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千万不能做“老赖”,更不要拿子女的学业做赌注,跟法律做斗争,你永远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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